全体业主并没有和物业签订服务合同,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更新时间:2021-07-14 17:24:19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咨询两个问题:第一 我们小区前业主委员会解散前以无人管理小区为由像小区所属的的社区打报告申请引入新物业来为业主服务,全体业主并没有和物业签订服务
合同,这个物业仅仅只是和我们社区签订了前期
物业管理协议,这个协议还是无限期的,目前这个物业开始在小区收取占道费和物业费。请问 物业和社区签订的服务协议是否有效,有无相关的法律条款。问题二 小区业主想维权 成立业主委员会,社区要求 全体业主的30%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这个要求合理吗?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否需经过社区同意才能成立,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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