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工资920元钱,妻子又下岗,还得供妻子的孩子上大学,请问律师法院应该怎样判决,是否按工资比例拿钱,教育费可不可以不拿?因为我确实没有那么多钱?
更新时间:2005-08-08 09:36:34
问题描述:
94年,我和爱人离婚,当时孩子5岁,法院判75元钱,后来她多次到单位吵闹,经协商,给孩子200元抚育费,现在我已经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妻子有一女孩在上大学,前妻把孩子的名改了,今年考高中(是择校的),前妻说她下岗没钱供孩子念书,所以起诉到法院,她要求由原来的200元抚养费增加到500元,教育费5000元。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