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是否合理,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拿回工资,由我本人承担
更新时间:2021-07-11 09:54:46
问题描述:
拖欠工资,无偿加班,约定3500一个月的工资,但是
合同上写的是未满半年按2000元发放,签合同前并不知情,在我上班10天后才签合同,合同并没有注明2000元是试用期工资,也没有说试用期这一回事,请问合同是否合理,我是否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拿回工资,上班期间也没有购买社保,只听他们说买了一年人身意外伤害险1080元,由我本人承担,在我离职后也没有保险保单,在我2000元工资上扣除1080元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