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不是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大使馆公证过的授权书才有效力?如果我发现合同中有不妥的条款而拒绝寄回大使馆公证的授权书,我妈签署的买卖合同包括违约金条款是否都没有任何效力?这场买卖中我需要怎么运用公证授权书
更新时间:2005-08-04 17:05:51
问题描述:
我现在在国外,我有一套房子在武汉,我出国前手写了一个授权书委托我妈妈处理所有房子买卖租赁事宜,上面写了房子的地址,我妈和我的身份证号。现在我要买房子,我妈在武汉找到了买主,两人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包括约定了我妈如果毁约要付多少违约金。同时中介和买方说我留下的授权书没有公证过,没有法律效力,要求我在国外重写一个授权书到中国驻当地大使馆公证后寄回过以完成买卖手续。我现在要求我妈把买卖合同扫描传给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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