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肇事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透露出消息,原肇事司机为酒后驾车,事后有人冒名顶替,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5-07-30 20:13:15
问题描述:
2004年10月26日晚7:30左右,行人XXX在上海市XX区XX市场西侧道路上行走时被由北向南行驶的黑色帕萨特(某公司公车)右侧撞击,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侧严重龟裂,行人当场昏迷.事故现场草图:路宽14M,车头左侧距路东侧5M, 车尾左侧距路东侧5.5M, 车尾右侧距路西侧7.5M,车头右侧距行人血迹1.2M,血迹距路东侧7.6M,血迹面积0.45*0.5M.事故现场:路东侧为商铺街,路西侧为正在施工的绿地,绿地上堆满土堆,挖土机及杂物.周围无路灯.行人:脑部右侧淤血,右侧肩胛骨及尾椎骨轻微骨折,左前额撞击地面而肿大,左眼淤血,双手手指及双脚膝盖擦伤.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肇事车为主要责任,行人为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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