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郑律师:您好!如果请您帮我代理,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您的具体要求...LJJ
更新时间:2005-08-01 10:01:17
问题描述:
咨询日期: 2005-7-27 11:22:50 解答日期: 尚未解答 咨询问题 现在我和家父住在武汉大学工学部这边,正为医疗费用等犯愁,家中还有一个70多岁的奶奶,双目失明的大爹(已婚,有两个孩子).我现在该怎么办?请问:家父与老板关于该车的口头合同是否生效? 如果分别按25%与50%算老板应该怎样赔偿? 犯罪分子抓获后,开庭审理时为什么是否应该通知受害当事人! 事发时间: 2004年07月26日 事发地点: 广东普宁 事发经过: 家父于2003年11月广东惠州出车时遭遇打劫,罪犯在其身上砍下数十刀,后又遭遇车轧,肇事司机已逃逸,2004年正月劫匪被抓获,但其无经济赔偿能力,家父驾驶的车辆系广东省普宁市占陇镇一私人老板车辆,其个人拥有货运车辆40来部。家父在他那里开车已有约五年,但在事发前一个月到两个月,他有让家父分少部分家父所驾驶的货车的部分股份,家父向家中要钱托人(另一为老板开车的湖北省司机)10000元,此人将钱直接交给老板未经家父之手,且无任何书面合同,而在家父出事后,车由另外两个司机驾驶,老板从该车营运利润中扣除掉10000元,并要母亲在上面签字后才给发生活费,且该车亏损,也就是说老板认定家父该车的股份为50%. 家父现在仍然伤情严重,预计还需手术费30000元左右,左脚已切除三指,右腿粉碎性骨折未愈。右手打不直,右腿估计会有些跛。现在老板不愿支付医疗费用,我考上武汉大学后,去年8月20号左右,在我的请求下,老板给了我6000元的学费.家庭无任何经济来源下,父亲于去年5月出院后,租住在离老板家不远的一所小房子里,生活由母亲料理,每月向老板要400--500元的生活费用至今,家父直到今年正月才能下床,但仍不能独立行走,需借助双拐.现在老板不愿支付家父的医疗费用. 以下是郑玲律师的解答 口头合同,如果当事人有异议,又无其他证据证明,可认定无效。开庭审理应通知受害人可以旁听,而且如果你们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应该参加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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