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行政的处罚是否合法?应如何把握尺度?
更新时间:2005-07-29 17:57:27
问题描述:
2003年7月晚,我单位财务处保险柜现金240,752.55元被盗。对于库存现金数额财务处没有文字限额规定,出纳员按多年沿袭习惯保管。行政提出给予一次性罚款2万元;赔偿17,089元的处理意见。对财务处处长、主任会计师分别给予5000元罚款。均在本人工资和资金中扣除。工会职代会在讨论中提出异议:认为对三人的处理是责任倒挂。请问:行政的处罚是否合法?应如何把握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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