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找工作那个地方说说走秀后面他说是去酒吧做陪酒期间认识一个女孩子很喜欢她所以我也叫她要不要走她
更新时间:2021-06-29 14:41:13
问题描述:
前段时间找工作那个地方说说走秀后面他说是去酒吧做陪酒 我就直接走了 期间认识一个女孩子很喜欢她所以我也叫她要不要走她是她签了劳动
合同 走的话要赔
违约金6000于是她听她们安排去了另外一个地方的酒吧因为一直很担心她每天都会问她 她昨天说她身份证被他们拿走说是要登记 十几天还给她 我觉得肯定是不会还给她 她也想直接走就是怕留在他们那的身份证会不会影响她以后的生活 注 她今年才17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