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我能要求当时处理此案的警察向我道歉吗?并且能控告老板赔偿精神损失与名誉损失费吗?
更新时间:2005-07-25 10:51:39
问题描述:
本月二十号,我工作的店铺给人爆窃,报警后不久就有警察来处理,可是该警察竟然说“你们大家出些钱请人来巡逻不就没事了吗?”并因为我有店铺的钥匙中的一把,钥匙是之前老板交给我保管的(需两把同时开才能开的了门),因此老板怀疑是我做案,并和处理此案的警察提起,警察就同我说老实一点,坦白些,要不然到时抓到你时,你就惨了 ,并且要求上我家搜查,我不答应因为我是住在男朋友家,并且十月份就要结婚,我怕影响不好可是处理此案的那些警察就强制上我家搜查,还说\"现在不让我们搜查,到时候我们拿到搜查令搜的时候,你哭都没眼泪 ”但该些警察并无进入我家搜查,只是站在门口,叫老板进我家搜查。(本人住的小区都是些单位退休的领导干部,思想比较老旧)PS:该店附近十几家店不久前曾被人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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