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同时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所述,即20192020年赔付11
更新时间:2021-06-15 12:21:09
问题描述:
2019年1月开始加入公司工作,至2021年8月准备离职,期间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
合同,请问是否可以同时适用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所述,即2019-2020年赔付11月双倍工资,同时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因未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赔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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