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在白忙中给我答复。公司没有给过我任何特殊待遇,没有经过任何培训,而且我作为销售客户都是我自己找的,和客户的任何应酬交际也都是我自己的费用,公司没有给予任何支柱。现在我想麻烦您是否可以给我具体的哪
更新时间:2005-07-04 12:20:29
问题描述:
我与公司在04年的12月签定了一份劳动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同期又签了份由公司自定的劳动协议,上面写明5年内不得辞职,违者赔偿公司50万,当时因为需要工作,看到全公司的人都在协议上签了字,也就不加思索的签了协议,现在我向公司提出辞职,老板不同意,协商几次未果后,他又拿出这份不平等的协议带有威胁的口气对我说,让我看看上面内容考虑清楚。 ...( 详细经过保密)以下是侯福男律师的解答劳动合同和劳动协议的内容如果不一致的话,一般应当以劳动合同为准,如果劳动协议具备了劳动合同的条件,那么应当以后签定的为准,由于你说的不是十分最明白,也没有看到你劳动合同和劳动协议的内容,因此一下子很难给你做出有针对性的答复,不过,5年内不得辞职的规定是违法的,赔偿公司50万更是缺乏法律依据,你完全不必担心,我建议你书面申请辞职,老板不同意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象你这种情况,是能够胜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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