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的是我父亲因为工作原因无法去检查,耽误了病情,并造成严重后果(不治病逝),在这种情况下,单位是否应承担医疗费用?如果单位拒绝了,我有什么途径解决?我有理由起诉吗?
更新时间:2005-07-03 08:48:02
问题描述:
我父亲原是公安系统的公务员,是一名监所医生,退休后返聘继续工作。今年3月份患恶性淋巴瘤病逝。父亲在今年年初一月份时,出现了腹痛、腹泻等症状,曾去医院看门诊,但没有确诊。之后,在春节前这段时间,由于工作忙,而单位里另一名医生持续出差(约三个星期时间)所有医务工作就由我父亲承担下来。由于无人接替工作,当时监所里重病号多,所以父亲一直没法请假去继续检查(做检查须请数天假),一直带病上班直至病倒住院,最后确诊为恶性淋巴瘤晚期。我父亲办有医保、大病救助保险,但仍有大部份医疗费要自付。就此,我向单位申请报销自付部份医疗费,但被单位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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