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種做法是否合法﹐廣西是否有此法例或條款﹖我該向什么部門投訴呢﹖
更新时间:2005-07-02 03:43:05
问题描述:
我于19/6日從廣東東莞寄RMB5000元回家﹐當時在廣東東莞郵局我已付所有郵資費用。但在23/6家里人收到錢時﹐是沒有匯單通知﹐而是工作人員(此人員也不能肯定是否郵局人員﹐沒有出示証件)直接將錢送到我家。要收手續費每100元收取1元﹐我家里人就要交50元。我對此種做法很不滿﹐等于要我付二次郵費。家里人說從5月份開始郵局就開始這樣收費。全鎮凡是所有匯款都不用再到郵局領取﹐不論多少均送款上門﹐收1/100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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