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我阅读了《婚姻法》。按《婚姻法》中关于婚前财产和共同财产阐述,如果我的妻子的房产不公证,她房产属于婚前财产;我的房产不公证也属婚前财产,是这样吗?如果是,那么妻子公证了,我没公证,我的房产还属于
更新时间:2005-07-02 10:04:47
问题描述:
你们好!我有点法律疑问,希望你们能在百忙中给予释疑。我与妻子2004年十一月登记结婚,婚前妻子有几套父母出资,产权归妻子的房屋。我也有一套父母出资,产权归我的房屋,作为结婚之用(此房为妻子家几年前贷款期房,于2003年建成,她家同意在此房入住办房产证时转卖给我,我于2003年九月办理房产证,登记只以我个人名义。同时妻子的两套与我的房产隔壁的房子也一起办了房产证,后装修时为方便,三套房子打通。)。结婚后,妻子父母要求对妻子的房屋做婚前财产公证。为了不影响关系,我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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