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我们该负责任吗?2.我们该按工亡赔偿还是按人身损害赔偿?
更新时间:2005-06-25 11:24:43
问题描述:
我的伯父是矿场的老板,今年6月22日今傍晚七时左右该场的一名民工下班后在工场内的宿舍不幸被雷电打死,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从四川招来十多个亲戚到该工场闹事,要求我伯父按工亡赔偿死者。但我方觉得十分不合理,如果这样都要负责那么在民工下班后所发生的事都要我们来负责那实在不合理了。该民工下班后并没有继续工作也没有为维护该工场利益遭受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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