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这样的传真件(而且上面有涂改文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们应该给对方付款吗?应该怎样回复对方?谢谢。
更新时间:2005-07-02 10:56:55
问题描述:
我公司第一次收到一封奥地利的商业信函时,上面所写的地址有误,在回邮信封里寄去改正地址的原信后,仍然寄到错误的地址。于是我方在原件上做了改正,后在右下方盖了合同章,传真到对方号码。大约一个月后,收到对方付款通知,说我方预订了网站广告。这时仔细看,才发现信函下方有一个很小的order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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