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律师帮助:1、可否向法院申请按去年五月份的新道法重新核计赔偿金;2、可否申请精神损坏赔偿;3、时效问题;可行度如何。4、如可行,该怎样进行索赔。非常希望律师能在百忙中回复,
更新时间:2005-07-14 13:15:51
问题描述:
我单位的金杯小客在上班途中超车,被迎面过来的821厂超速大货摔尾撞下五米高的河滩,三死五伤,爱妻不幸罹难。折腾到下半年,广元市安监局下文把交管部门及双方单位均列入责任方,我单位按工伤(亡)处理,对方单位只出了1万元就无任何音信。时间已过一年多,但四岁多的女儿找寻妈妈的话语和痴迷眼神让我伤恸无比,时时在梦中哭醒。在同事面前还得强打精神和笑容。我气愤821厂的冷漠,思念爱妻,心痛女儿。真有些不堪重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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