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朋友讲,《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最长工作期限是3年,如果是这样,那么是否我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我签定的合同有效,那我违约,那会要支付多少违约金?
更新时间:2005-06-22 18:16:36
问题描述:
我是2004年7月毕业的一名大学生。我于20004年7月1日和昆明佳联生物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期限是从2004年7月1日到2009年7月1日。从2005年2月至今,公司几乎停产,现在公司准备通过各种考试(与生产有关的考试)来裁员(公司领导没直接说,但是说考不合格的将被下岗,不发最低生活费)。我现在打算把考试通过后,解除合同。 ...( 详细经过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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