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学校是否有权利单方面决定我的去留,学校和教育局是否有权利收取我的转行费.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5-08-25 11:30:40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2004年毕业的师范生,至今已在中学以见习教师的身份工作一年,因为我不希望再从事教师行业,因此向学校提出不希望转正,想下学期就离开,而学校认为:自报到后虽档案没有转入,但人事关系已经转入,校领导和教育局恐怕很难同意我辞职,或即使同意也要交纳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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