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打起官司的话,我们占多大的胜率?是否可以向他们赔偿?
更新时间:2005-06-17 16:56:56
问题描述:
大概是这样的:我弟弟,从去年开始在长乐的一个工厂里找工,于去年3月份时发生事故,具体日期我也记不清了,听我妈讲述是我弟在上班期间,由于没穿工作服,整个人被机器卷进,造成双手双脚骨折,工厂负责人把他送到医院,由于该厂的厂长的哥哥是这所医院的一股东,在我弟手脚接好后,不到一个月就强行让我弟出院,到厂里休养,医生说。要四个月才能恢复,才能走路,并且,我弟的手臂并没有接完整,,厂里付了医药费,可能是医院的疏忽,手臂现在有个小包,听说是骨头没接好,而且那家医院给我弟弟腿上所放在钢板是很差质量的,两个月后就让我弟弟去取出钢板,(从医学角度上来说,只有一年半载才能取的.)回家后三天,终因太早取出钢板,腿再次骨折,只能再次送进医院,由于我当时没在他们的身边。我在外地,只能粗略的讲一个事情的大概,希望律师先生能了解我的意思,半年之内,弟弟已经三次住院,精神状态非常差,家里打算状告他们厂,不知律师可否给我一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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