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找开发商决解,物业管理的人说象这种只有台风来才造成的不属于质量问题.象这类情况开发商是不承担责任的.我想问这属不属于设计问题?设计不科学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承担?是开发商还是业主?如果窗户问题没办法
更新时间:2005-06-09 15:16:18
问题描述:
我们是2001年入住置地花园5号楼20B.当年7月台风把雨水打在窗户玻璃上通过缝隙流入室内客厅和两间卧室,客厅及两卧室的窗户同一个方向连续3年的台风(2001\\2002\\2003)每次台风到来我们全家都在家里抗洪,每人一条大毛巾在地板上又吸又拧,台风刮多久我们就得干多久,一晚上不停的吸呀挤呀,累的人不说台风后家里湿溜溜抽湿机开个不停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地板是复合木地板被水浸过就起泡泡,每次台风后物业管理也只是叫人在外涂玻璃胶都不管用,由于窗户问题得不到决解,我在2003年9月柜缴物业管理费2004年中旬他们帮我们换上胶条价值2000千多元由于当年没有台风不知胶条是否有效且地板也没得到相应的补偿至今还欠将近两年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说窗户问题不归他们,但他们是开发商的下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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