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1、我从法律上讲他们是不是不止有意隐瞒,还有欺骗的性质;2、如果我们要起诉,具体如何起诉?对天他们双方我分别有权要求些什么正当的损失陪偿?3、我们自己起诉需要自己收集哪些证据?4、我们只知道
更新时间:2005-06-01 12:25:09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现在在浙江省余姚市市区工作.2005年3月5日我们付完了所有的房钱办好了公基金贷款,房产证也做好了后,居然听别人说我们所在的那幢楼 余姚市长新新村49幢 是危房.于是我到余姚房管局去问,果然是如此,并且拿到了是危房的报告.这个卖方和中介都没有提过,问他们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我们的时候,他们都说房子不是危房,说是房产证可以做出来的就不是危房 我们被他们骗了.这么多的钱我先想通过315退房子解决,可是卖方说是中介的过错,中介不但不承认房子是危房,还大骂人.我们想只有通过法律来解决了.我们现在已经有他们不承认房子是危房的录音 卖方也是通过这个中介买的房子,是因为房子是危房半年后找中介,中介就是帮他在买给我们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