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要求退货再归还余下的货款(因为库房还有他们的地板),余下的地板能否当作货款一部分?我们的要求是否成立?2。我们能否反诉他们,因为在地板在销售过程中出质量问题我们受损失,我们要向他们索赔。3。在
更新时间:2005-05-30 22:19:48
问题描述:
我们和一地板厂在2003年2月签了合同,在山东代理他们厂一地板牌子的销售。合同上写不包货底等,他们给我们铺了十万货,但到2004年初他们突然提出不铺十万了,只铺五万。要求我们给他们打款。我们没有答应。2004年七月由于该厂价格片高和单方先悔约,我们终止了他们地板在山东的销售。到年底我们通过对帐给了他们货款1万多,最后还欠他们五万货款。我们写下了欠五万货款的欠条。现在他们要求我们立刻归还他们五万,我们要求把余下的货退还,然后再付余下的货款。他们上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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