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赔偿吗?
更新时间:2005-05-30 13:21:32
问题描述:
5月21日,我刚刚从外地出差回来,公司配给我使用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也被我带回家中,当晚凌晨我家中被盗,笔记本电脑也在被盗物品之中,我家是在单位院内五楼居住,第二天,我发现后向单位保卫部门和派出所已报警,现在单位让我赔偿笔记本电脑价值的40%,大约4-5千元吧,单位领导说如果不让我赔偿,以后可能会有很多人说他们的笔记本也丢了.他的理由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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