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此人行为,是否属于敲诈勒索?2、我要有何证据才能证明他是敲诈?3、对于丢失原件,我该付多大责任,该如何赔偿?
更新时间:2005-05-30 00:09:06
问题描述:
4月下旬,有人来找我跟我说可以做借款业务,需借款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第3天有人经人介绍来我处办理借款,交了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我处开具了收条,其他没什么。后来发现上面是骗子。现在下家因为没借到钱,而又和超市签定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要赔偿,现在找到我,开口要的7万,在5月期间,我曾私人借他过钱。并在电话中恐吓威胁,一定要拿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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