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还是全口径平均月工资计算哪?是否有自己的
更新时间:2021-04-07 23:53:53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中,廊坊市三河市这边是用城镇非私营平均月工资还是全口径平均月工资计算哪?现在河北省每年都会公布几个工资标准,不知道用哪个?三河是否有自己的法律条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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