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客户知晓我们欠条丢失后会赖账的情况下,我们该如何做才能保证收回这一笔欠款?听说录音可以做为证据,是否可以迫其认账时录音?如果录音有法律效力,我们该如何录音?录音是否要有人证?如何要有人证,请
更新时间:2005-05-24 09:16:04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一名会计,我所在的摩托车销售公司于2005年4月25与祁东一名客户发生业务,因其资金紧张,欠下我们公司10000元货款,并打下一万元的欠条,但并未说清什么时候归还.2005年5月15日,我公司外出讨债,意外发现该客户的欠条已不慎丢失.于是,我公司员工立即前往该客户门面讨债,但发现该客户已经关门了,找到该客户家中.因怕其知晓欠条丢失其会赖账,我公司并未说明欠条已经丢失的事实,只是向其讨要10000元欠款,承诺打下收条,具明欠款已收回的事实,并再三保证不会再以以往的欠条做为再次讨要欠款的根据.对方客户却怎么也不肯还钱,只是说要我们拿欠条来就给现金.我们无奈,只好放弃了此次讨债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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