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帮我解忧!
更新时间:2005-05-24 10:56:01
问题描述:
我想问一下律师,我和我丈夫没离婚之前,但他那时已经有第三者了,他给我打了一个条子,有他的手印和字迹,上面是:“只要我不第二次结婚,为了孩子应每月付我2000元生活费.”离婚时他骗我把女的赶走了,我以为是真,当时我无法带孩子,就把两个孩子给他了,可才几个月,把孩子弄得,成绩下降,原来上三年级的儿子现在又上二年级,在二年级再上就三年了,现在我儿子都9周岁了,女儿才六、七岁,他把两个孩子单放在一间屋里,对其学习和生活不关心,我想把女儿要过来,因为她太小,但以前他写的那个条子还有用吗?因为我现在养孩子很难。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