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是否可以约定一年后办理养老保险,这样的约定是否有效?我能否要求酒店将我一年前的保险补给我?2)酒店单方面降低我的工资,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如果我不同意降低工资而解除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3)我
更新时间:2005-05-24 09:19:20
问题描述:
1)我从2003年10月到弘毅酒店报到,参加酒店组织的培训,2004年4月18日和酒店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一年后将为我办理养老保险,但至今酒店没为我办理养老保险。2)酒店单方面宣布将于2005年6月1日将我所在的部门承包出去,并要降低合同约定的工资,并且没和我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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