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他们这样做对不对?如果不对我要如何去做?如果正式离开公司时是不是该立即出工资给我?还有他们之前所讲的补贴、福利就没有了,原因是我还没有做够一个月.我如何去处理呢?
更新时间:2005-05-23 16:57:58
问题描述:
本人在4月25日进入一间培训中心工作,在5月19日离开中心.本人在进入中心时所做的工作,与原来面议时所说明的工作有一定的出入,本人申请了辞职,他们各方面都批准了之后,到交接完毕的那一天,他们说要到7月8日才给我出工资,还说明要扣除工衣费用,还要归还工衣.因为刚进去的时候,中心已说过会跟我们做一套工衣,但要过了一年之后才退钱,如果不是就没有钱退,但要走的时候也要收回工衣,我觉得这样很不合理,因为我还是试用期,别的公司试用期都不用工衣,但我第二天就同我做了.还要扣除我工衣费,之后我打电话到番禺劳动局咨询,但那边的工作人员态度较差,我到现在再不敢打过去了.我也跟我的上司提及了此事,工衣问题与工资问题,他说今天会有个答复给我,但到现在我还是没得到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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