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
更新时间:2021-03-20 06:21:1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2020年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于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
该决定已调整民间借贷最高利率为借贷
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一年期LPR)。
根据我与拍拍贷签订的合同中所写,它给出的2021年2月20日LPR为8.5%,但实际上仅为3.85%,这是违法处其一。且拍拍贷将贷款利率在它所谓的固定利率8.5%之上更增加465%,超过规定的400%,此为违法处其二。通过该平台实际给出的还款计划计算可得总计27100的贷款,共需还款31383.69元,年利率高达28%,月利率高达2.33%,超过国家规定且未按照合同执行,此为其三。合同规定提前还款需还金额为(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
*贷款日利率*所有未还本金实际当期使用天数,但真正操作提前还款时,显示需换金额为30145.42,实际借款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查询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这是我了解到的情况,针对网贷合同贷款方没有执行合同约定的是否可以认定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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