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责任未明的情况下,我是否应该支付伤者的所用费用,包括生活费吗?说明一下,伤者当时是代表其工作的厂方去接人,但是其主顾只是支付了200左右的生活费。2.如果伤者坚持不出院,双方协商不了。请问我们可
更新时间:2005-05-17 16:27:25
问题描述:
当时驾驶营运性小型面包车到某地接人,车上有带路者甲。途径顺德陈村一带与一小车发生碰撞,目前为止交警还没有判明事故责任。事故中,本人与小车的司机都没有受太大的伤,但是带路者甲胸骨发生折断,住院治疗留医至今共花费大约3000元,都是本人支付。在目前伤者病情稳定而恢复良好的情况,伤者拒绝出院,并不断向本人要求生活费和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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