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个月。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请问这样做合理合法吗?
更新时间:2021-03-11 12:52:32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今年刚大学毕业的,在朋友的介绍下去她所在公司上班,面试时说我们没有经验不能胜任工作让公司老人教我们熟悉业务,免费培训,试用期三个月。然后做了一个多月我发现我不喜欢现在的工作就提离职了,公司主管以我在工作期间并没有进行实质性的工作,她提供培训就不给我发工资,而且要我把以前发到手的工资退回去,我们没有签劳动
合同,只有一个入职申请,请问这样做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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