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时效期是多少?2:可不可以将老板和那个存档单位一起告?3:他们侵犯了我什么权力?4:我应该向法院提出什么主张和请求?非常感谢您能回答我的问题!谢谢!耽误您的宝贵时间啦
更新时间:2005-05-04 14:59:26
问题描述:
我与用人方的劳动合同于2004年3月结束.但是老板一直扣住我的档案不给.就是不告之去向.我多方找寻.于2004年12月在一个单位(人才中心)找到.这已是老板第二次私自转移档案了.人才中心并无我的个人委托和签字手续.就办理了个人存档.并让我交存档管理费.我交了,手中有收据.这期间,我花费了许多时间和精力到处寻找档案,很是焦急。没有档案,不能找到正式工作和办理社会保险等。没档案,我就是个黑人。老板和存档处都不肯说明真实过程和情况。这个过程有点复杂。中间,老板还托了一个个体劳务公司拿走我的档案。我一直想上诉.想要他们在法庭上说明真实情况。因为我有知情权。咨询过律师.回答:找到档案就行啦.关于档案这一块,法律上有空白。没有条文规定,官司不好打。我想等中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出抬后,起诉老板和存档单位。您看是不是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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