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该采取何方法拿到剩余的1万5?妈妈有没有可能得到更多的补贴?
更新时间:2005-05-02 16:24:42
问题描述:
妈妈和爸爸2002年7月离婚,法院对产权房的所有是这样的:产权房归爸爸所有.妈妈离婚后住房问题自行解决.爸爸于签收调解书之日既2002年7月12日支付妈妈2万元,于2002年12月底之前支付妈妈2万元(共4万),但是爸爸至今只在当日支付了2万和2003年支付了5千以后还有1万5未支付,但是现在房价上涨到28万,而当时判罚是只估价了8万,所以妈妈不但想拿到那剩余的1万5,还想再对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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