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所知,卫生要求B超必须检查出的六种疾病,脊柱裂排第三位,医院没有查出是不是有过错?孩子出生后没及时检查是不是疏忽与不责任?会诊后没将病情严重性告诉家长是不是侵害了我们的知情权?(医院保留病历中也怀
更新时间:2005-05-02 09:02:47
问题描述:
2004年5月2日在山大二院生一女孩,产前均在些医院做产前检查,彩超也显示为正常。孩子出生第二天洗澡后,被告诉孩子腰骶部就有一个鸡蛋大小的圆形软包块,包块下有一小洞,需要小儿科会诊,会诊后告诉我们只要不影响孩子大小便及下肢活动便没事,如觉不美观长大后做个美容手术即可。如再不放心孩子三个月后做磁共振,但磁共振会影响到孩子的听力!七天后出院时,出生证明为健康,医院打分十分。全家人都以为孩子健康,长大后做个美容手术即可。但在孩子五个多月时由于拉肚子去中心医院就诊,在没给孩子做任何检查的情况下就说是脊柱裂,先天性脊膜膨出,并告之些病危害性。后又去齐鲁等大医院就诊,均在未做磁共振的前提下就断定为先天性脊膜膨出,后在齐鲁医院做磁共振后证实为先天性脊柱裂脊膜膨出。此病本身无生命危险,但会引起病发症肾衰竭!但随着孩子的成长会出现下肢瘫痪,大小便失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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