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我不想去,会怎么样?以上说明它具有法律效益吗?
更新时间:2005-04-27 15:40:08
问题描述:
一、培训目的:为增强大家团队精神意识,提升各部门和团队的凝聚力与战斗力,经公司研究决定利用“五一”放假期间外聘培训公司讲师组织一次团队精神建设训练活动。二、参加人员(详细名单请参阅本通知附件):1、2004年10月1日以后新任命的班长、助工级以上干部;2、试用期已满的新入职管理和技术监督职人员。三、参训人员注意事项:1、为确保培训安全与效果,请参训人员根据本通知做好时间安排,并穿宽松衣服、运动鞋出席,符合条件的人员培训当日出勤均算加班。2、为方便大家,本次培训中途公司交通车共设三个站点(早上7:30从公司出发~~8:05到罗家路口~~8:25到迎宾路塘西站<即南村路口雅居乐花园旁>~~8:30到达利泰俱乐部),大家可根据需要选择站点候车。3、本次培训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可提前写内部联络单经所属部门课长或经理核准后提交总务部领导批准方可,未尽事宜可联系当日值班带队人员。4、届时无故缺席人员由公司人事课按旷工一天处理,对迟到、早退、不服从带队人员与培训老师管理等违纪人员将视情节分别给予写检讨报告书或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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