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只有起诉?2,是否必须我举证实习费用数目?能否让单位出具我签字的领取工资单做证据?或由对方举证我的实习费用?3,如果公司说我最后一月不在公司工作,同事可能不会出来证明,怎办?4,我离职时交接邮
更新时间:2005-04-27 09:09:00
问题描述:
我与一公司签订实习协议,约定公司每月给我实习费用,但没写具体金额。只是每月从总公司领回,我签字领取。但由于我没按协议提前十天仅提前三天通知对方离职,对方仅电话同意并做好交接。可事后要最后一月实习费却不给我了。劳动部门因是学生身份不管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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