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要求在离婚协议书中增加条款,1.这一条款可以写进离婚协议吗?是否有法律效应?
更新时间:2021-03-02 21:36:5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民法典新规出来了,本人正在和妻子处于
协议离婚状态,因其怀疑我离婚后可能与某女约定再婚,故要求在离婚协议书中增加条款,内容大致为“若离婚后男方与某女(XXX)
结婚,则男方需再支付20万元给女方”。那请问: 1.这一条款可以写进离婚协议吗? 2.是否有法律效应? 3.是否侵犯某女的权益? 4.如离婚后确与某女结婚,其要求支付的20万元必须执行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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