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出的辞职,我必须交违约金吗?交多少?有没有仲裁的必要?谢谢您了。
更新时间:2005-04-22 10:10:22
问题描述:
非常麻烦您!本人想咨询一下:本人于2005年3月9日提交了书面的辞职报告,在4月18日公司领导已经同意本人辞职,在4月21日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时公司领导告知在转各种关系前需缴纳全额的违约金才可以办理各种手续。本人的合同期是:2003.7~2007.7。在工作期间公司的地址进行了变更由原来的市内搬到了偏僻的开发区,公司的性质也由国企改成了股份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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