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意接受这样安排的就自己离职。这样安排合理合法吗?算不算逼迫我们离职?能不能要求补偿?
更新时间:2021-02-28 22:02:21
问题描述:
在超市上班,正常上班时间是8小时,月休4天,有交五险。在月末的时候领导安排下个月每天只上7小时,说差的时间是欠工时,强制要求我们在休息时间不休息来上班还欠的工时,这样每个月只有1天休息了,不愿意接受这样安排的就自己离职。我想问一下,这样安排合理合法吗?月末才发这样的通知,这样算不算逼迫我们离职?如果不能接受这样的安排而离职了,能不能要求补偿?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