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会增加小区不安全,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21-02-26 21:53:27
问题描述:
业主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特别是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情况普遍存在,会增加小区不安全,不安定因素,造成小区秩序混乱,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因此,新岀台的《
物权法》第77条明确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不难看出,漓江花园小区内擅自开办诊所是未经小区业主同意,给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响,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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