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咨询探望权的法律问题,但对不同意,故我们不同意,我们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1-02-24 16:43:2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咨询探望权的法律问题,我儿子与儿媳已离婚二年多了,他们育有一个儿子,儿子扶养权判给女方,女方从孩子100天后就一直以种种理由拒绝给我儿子探视,为此我们向户籍所在地
杨浦法院提起探望权诉讼,以于本月20日(至前约9号对方推迟)到庭调解,对方聘请律师,我们原在起诉状中提到每月要求探望二次,以上午接晚上送回女方家,但对不同意,只同意每月探望一次,且要在女方监视下探视,我们觉得这要求脱离了我们的初终,也不利于父子感情培育,失去探望的意义,故我们不同意,她们在律师的建议下,提出要到实际居住地(
黄浦法院)审理,以拖延时间达到不让我儿子探望的目的,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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