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2004年的时候,奶奶去世的时候也没有死亡证明。需要三个子女都亲自到房产公证处放弃继承权吗?
更新时间:2021-02-24 10:37:02
问题描述:
请问下2004年的时候,我的爷爷和奶奶一起购置了一处房产,房产证上写的是爷爷和奶奶的名字。2008年奶奶因病去世。爷爷和奶奶共育有三个子女,为防止去世后子女互相争夺财产,现在爷爷想要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为他一个人。因为是1966年结的婚,
结婚证没有保存下来,当地档案馆也没有保存他们结婚的记录。奶奶去世的时候也没有死亡证明。现在该如何把房产证上的名字变更为仅爷爷一个人所有?需要三个子女都亲自到房产公证处
放弃继承权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