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大兴安岭法律咨询 > 大兴安岭离婚 > 咨询详情
解答于: 2021-02-22 14:54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祝您维权成功!
若有未尽事宜可以 在线咨询 或致电 186-8672-9300 咨询高志博律师团队 (服务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4位律师解答
已有1位律师解答
双方都是再婚,财产都是女方的但是双方没有儿女,现在女方起诉离婚,男方想女方的财产因该怎么解决
已有2位律师解答
已有2位律师解答
已有5位律师解答
已有9位律师解答
已有2位律师解答
已有2位律师解答
已有1位律师解答
现在分居半年男方不离婚,想离婚,财产如何处理,财产基本都是女方打拼的
已有1位律师解答
已有4位律师解答
已有7位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