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工资补足后,可以要求赔偿吗?2可不可以拿到调整工作后的工资?3还有没有别的赔偿?4公司违反了哪些劳动条例?希望刘律师尽快解答谢谢
更新时间:2005-04-12 14:32:16
问题描述:
当时进公司的时候,经口头协议,自进公司第2个月起享受1800工资,520补贴,并交4金,然后至今未拿到并没有签合同及交金.2月24号工作调整,未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调整工资(升至总监,工资应该是5000,补贴830),至今拿着每月6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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