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属于我们家的集资款?
更新时间:2005-04-11 23:11:14
问题描述:
1993年,我母亲单位集资建福利房,我母亲共上交集资款5万元,后因单位解决大部分建房款,所以就返还集资人的部分上缴房款,我母亲按单位标准应于1995年12月收到返还2300元人民币.但是由于我母亲退休,我母亲一直未被通知领取和拿到返还款,随后由于单位搬迁,领导更替等因素,我母亲虽一直要求单位解决此事,始终没有确切消息(近十年反映情况不下10次).今年,2005年3月23日,我母亲再次向单位递交了书面材料要求解决此事,单位领导出面进行查帐后,才发现当年我母亲的返还款在1995年12月23日已经由单位的一名同事代我母亲领走(我母亲并没有委托此人,也不知情),并有签名为证.但该同事一直未将返还款交于我母亲,并隐瞒至今.随后,我母亲通过派出所出面与其进行协商还款事宜,但对方承认代领,并不承认占为己有,狡辩声称已经还与我母亲.我母亲准备通过法院来解决此事,但又有人说这件事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我们全家为此陷入如何推动此事的两难境界.请求李律师能够为我们分析一下此事件,再如何发展,才能要回返还款,非常感谢百忙中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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