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不顾及那张签了字的通知单吗?
更新时间:2005-04-11 15:08:16
问题描述: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2月18日买了一间门市,合同上说好了在3月18日后,可以在墙上开一个门,但我3月2日就开了,房屋方给我一个通知单:1,马上补上 2,以后房屋出现问题由你负责.我在通知单上按了手印,签了字,并且补上了缺口.现在3 18过了很久,但对方不让我开门,以那张通知单相威胁.可合同上写好的3 18后可以打一个门,他们这么做是否合理?我能自己开一个门吗? 望答复,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