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辞职吗?
更新时间:2007-04-27 13:17:46
问题描述:
我与用人单位(国企)签了3年的合同,其中一年试用期,现在转正了。当初在该单位工作的岗位是出纳,且工作地址离我家很近。而现在,公司的经营性质从家居装饰业变成了开宾馆,我也不再是出纳,而是身兼数职的打杂的。并且,单位从市中心搬到了南三环,离我家非常的远。还常常加班,不给加班费。我想辞职,但合同约定若是我提出解约要支付违约金3万。请问,我能合法的辞职吗?用交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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