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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5-05-20 08:52:33
问题描述:
我2002年从朋友手上买了他的楼花,地点为
广州市**室,所有费用为25万。在淘金路农行做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一手楼的开发商在工行黄埔支行做了按揭。2004年7、8月开发商曾经去淘金路农行两次拿取相关资料为办房产证之用,但由于银行制度的变更,倒至开发商厌烦与银行勾通,已至我到目前为止都拿不到房产证。(2004年8月我曾经与开发商联系过,一起去农行了解情况,但开发商拒绝与我一同前往,无耐之下我一个去往农行并在农行借取表单上签字。农行告之我他们曾经三次通知开发商来签字拿取资料,但开发商还是不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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